关于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
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安排:
1、 所有重修课程须由学生本人申报,过期未报名的不予安排重修考试
2、 本学期可重修的课程请参阅本学期教学进程,原则上必须跟随本专业课程重修,毕业班学生如本专业本学期无所需重修课程,可跟随其它专业相同课程重修。
3、 重修申报在各班汇总,填重修登记表,于9月11日前将电子版、打印版各一份交办公室,打印版上需每位同学签字确认。
4、 思政类课程(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)重修报名按《关于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修的通知》执行。
5、 班级交重修登记表后领取重修听课证,重修学生持听课证于9月20日前到授课老师处报到,未报到者重修资格不予确认。
6、 毕业班学生如因实习无法回校办理重修手续,需先将电子版报办公室,待回校后一周内补办重修手续。
相关链接:13-14第一学期重修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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