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-15II重修申报工作通知
各班:
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已开始,请各班按要求组织重修报名。
1、 所有重修课程须由学生本人申报,每位同学根据自己成绩情况报名,过期未报名的不予安排重修考试
2、 本学期可重修的课程请参阅本学期教学进程,原则上必须跟随本专业课程重修。
3、 重修申报在各班汇总,以班级为单位下载并填写重修登记表,于3月13日前将电子版、打印版各一份交办公室(二号实验楼C209),打印版上需每位同学签字确认。
4、 本学期12级、13级同学,思政类课程只能跟本专业重修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”、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。
5、 班级交重修登记表后领取重修听课证,重修学生持听课证于第4周(3月27日)前到授课老师处报到,未报到者重修资格不予确认。
6、13级同学在申报重修后,还需于教务系统中网上报名确认,否则无法录入成绩(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)
7、11级、14级同学不参加本次重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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